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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甸庙会收支及管理中的几点问题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我区厂甸庙会从2001年起已连续举办四届,在分析厂甸庙会收入支出结构及管理情况时,我们发现一些问题应引起注意:
    1、庙会资金来源单一,财政资金所占比例较高。如,2002至2004年厂甸庙会投入依次为172.6万元、142万元、172万元,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分别占69.5%、76.2%和52.3%。
    2、庙会经费支出中,协作单位人员补助费用比重较大,2002年为40%,2003年为39%,2004年30%。
    3、由政府部门承办庙会活动,在管理中存在不利因素。一方面,承办庙会活动中难免涉及收费、税收等问题,承办单位-文化委是行政机关,许多问题超出其职责范围。另一方面,政府部门既是主管部门又是组织者和实施者,涉及文化、公安、工商等多个部门,牵涉精力过大,不利于厂甸庙会的市场化发展。

    针对以上问题,我们建议:
    1.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,通过编制详细的支出预算,确定人员支出的范围及标准;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国库直接支付、政府采购等多种措施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。
    2.以市场为主体,充分依靠市场运作推动庙会活动开展。采用招标方式,由企业成为庙会活动的主要组织者,政府只起协调配合作用。在市场运作成熟的情况下,财政逐年减少对类似庙会等活动的政府投入,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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